房保缴费方式不再全市统一
来源:广州日报
上月底佛山市政府印发《佛山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实施方案》(下称方案),提出年内全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(下称房保)覆盖率要达八成以上,农户每年只需交1元就可以让自己的房屋有保险,剩下4.6元则由市、区、镇(街)财政补贴。如此一来,全市200万农村居民即可实现“房有所保”,即使在大灾中房屋被毁,也能获得赔偿。可房保方案实施仅一个月,就出现了新问题:很多村民的房子是“黑房”,没有房产证。
佛山市政府近日紧急下发《关于佛山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实施方案的补充通知》(下称通知),对缴费方式等作出调整,房保缴费方式由各区自行确定,不再全市统一。
目标:
今年八成农户有房保
佛山市委农办相关负责人昨天表示,当初推出房保是为了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,完善救灾保障机制,增强农村群众的综合抗灾能力。房保本着“政府引导、农户自愿、市场运作”的原则推进。
农户自愿是指在农户自愿投保的基础上,将符合条件的农户全部纳入保险范围,按照“大数法则”建立救灾保障机制。
市场运作是指农村住房保险业务以经办保险机构市场化经营为依托,在调动经办保险机构积极性的同时,重视经营风险并制定防范和化解风险的办法和措施。
全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的思路是“低保费、低保障、广覆盖”,力争至今年年底农户参保率达80%以上,并逐年扩大覆盖面,最终达到全覆盖。
问题:
很多农村房屋没有房产证不能投保
《佛山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实施方案》实施才一个月,佛山市政府近日紧急下发通知,对保险标的和缴费标准作出调整。
通知指出,在实施过程中,由于部分农村住房没有办理房产证,达不到市《方案》中关于“具有合法房产证的、用于生活居住的房屋”保险标的的要求,因而无法对房屋进行投保。
为贯彻落实国务院、省政府关于促进保险业改革发展和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的精神,更好地推动和落实佛山农房保险工作,各区可结合本区的实际情况,以有利于全面加快开展农房保险为原则,灵活地对实施过程中的保险标的和保费收缴方式等方面进行调整,具体由各区确定,不再全市统一。
